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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30
课程内容: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教育硕士(EDM)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从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她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环境宜人,是求学成才的理想胜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创新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综合能力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10年7月31日)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三、招生专业(方向)
教育管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1、资格自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7月上旬首先进行网上报名,湖北省内考报者报名网站为湖北省考试院网站(http://zzlk.hbee.edu.cn),考报者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并牢记网上报名号。外省报考者可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然后按其提示进入所在省网上报名的网站,再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并牢记网上报名号。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并摄像时间为7月中旬。报考者本人持网上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或所在省学位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外省报考者)进行现场照相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报考者须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
由考生现场报名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4、资格审查表加盖公章: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及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持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连同大学本科毕业证(若有学士学位证须附加)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的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时间:录取前、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理论考试。
7、考试费用:按有关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人每科80 元标准收取,由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代为收取后上缴。